三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日常監管行政效能督查活動
福建省三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圍繞監管中心工作,把加強藥械日常監管行政效能督查作為全市系統機關效能建設的突破口,作為增強行政執法隊伍效能意識的重要手段,采取“自查、督查、評查”三種形式,加強對藥械行政執法過程和結果的監督,促進機關作風轉變。
一是自查。制定下發《關于開展日常監管行政效能督察活動的通知》,督察是否依法依規履行好職責,是否認真完成省、市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日常監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案不辦、有案不查、辦事拖延等問題,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辦人情案、關系案、照顧案等問題。要求各縣(市)局認真對照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藥品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對2008年以來日常監管中執行現場檢查記錄制度、督促監管相對人落實整改措施情況等進行一次“回頭看”,認真查找在日常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對2009年7月份以后的日常監管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并上報。
二是督查。由三明市局主要領導帶領相關人員,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基層一線,圍繞各縣(市)藥品市場安全狀況,執法隊伍的執法態度、執法水平和廉潔自律情況以及縣(市)局日常監管報備的材料進行明察暗訪,并及時召開座談會向各縣(市)局領導班子反饋,督促整改落實,并規定行政效能督查的具體處理辦法,對效能監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給予效能告誡或者調離崗位;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或組織處理。
三是評查。組織市場、安監、稽查和監察室等科室人員,根據明察暗訪和平時掌握情況,對各縣(市)局自查結果材料進行評議,對組織領導不夠有力、整改措施不夠實在、整改結果不夠到位的縣級局,由市局掛鉤領導與該局領導班子成員談話,督促市場整規和日常監管責任的落實。督察結果作為年終績效考評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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