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市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意見出臺<br>基層鄉鎮監管機構按萬分之三標準配置人員
據中國醫藥報陜西訊 9月16日,陜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是整個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直接面向市場,面向群眾,加強市場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的重要職能和任務,是這次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重點。
《意見》明確,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加掛食品安全辦公室牌子。市縣公安機關要成立專門機構,加強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力量建設。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重點是貫徹落實有關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有關實施辦法和行政審批、執法標準,直接查處區域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等;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重點是開展本級食品藥品行政審批、日常監管和稽查工作等。
《意見》強調,要統籌考慮市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和技術資源整合工作,做到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同步進行。整合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可建立綜合性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也可獨立設置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或實行管辦分離、向市場購買服務的辦法。要重點加強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執法隊伍建設,科學合理配置行政監管資源,把編制、人員、經費裝備向基層傾斜。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在鎮鄉街道設立副科級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根據本行政區域人員數量按照萬分之三的標準配置工作人員,城鎮(鄉)接合部要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監管力量。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原則上要至少配備1名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
《意見》要求,著力構建市縣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履職盡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強力推進,務必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任務,確保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于10月1日正式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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