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據CFDA網站訊 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師生飲食安全,近日,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省教育廳聯合印發《海南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簡稱為《辦法》,對學校食堂管理、食堂布局及設施、從業人員、食品采購、食品加工、食品存貯、食品供應、食品留樣,清潔消毒,應急處理,示范建設以及監督檢查等進行規范。
《辦法》明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校食堂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掇k法》規定,學校食堂實行許可制度,校長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
《辦法》還明確實施農村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應建立食品生產供應基地。市、縣(區)政府要根據本地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建立食品生產基地,保障食品質量和安全,減少食品原料采購和流通環節,降低成本。并建立學校食堂采購人員輪換及評議供應商制度,對評議不合格、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應商應列入黑名單,取消其供貨資格。同時,鼓勵農村中小學適度開展勤工儉學,以補充食品原料供應。
《辦法》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納入重點監管的對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全面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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