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部署全省中藥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據SFDA網站訊 為加強中藥生產監督管理,切實保證產品質量,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生產監督檢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全省中藥生產監督檢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全省系統將此項工作納入2011年藥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對轄區內從事中藥生產的企業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并按季度報告監督檢查情況,具體提出五項措施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全面落實監管責任。要求高度關注當前中藥生產經營環節出現的新情況,高度關注中藥生產質量及安全隱患,切實加強領導,落實監管責任,結合本轄區中藥生產情況,制定監管工作方案,組織開展中藥生產質量的監督檢查。
二是加強生產質量監管,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把中藥生產監督工作列入2011年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對轄區內中藥生產企業藥材和飲片購入情況,特別是對生產企業藥材、飲片購入渠道及相關資質證明、供應商審計等進行認真檢查。加強對中藥生產過程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摻雜使假。檢查過程及藥品GMP認證現場檢查中應將藥材漲價幅度較大、產品成本較高、招標采購中價格明顯偏低的品種納入監管重點。結合正在開展的基本藥物品種處方和工藝核查等工作,按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對購進藥材和飲片的質量檢驗、質量檔案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企業原輔料采購的質量檢驗、委托檢驗、生產工藝和成品檢驗、產品放行等關鍵環節展開重點深入排查,全面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現場檢查應特別關注企業是否按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和符合制劑產品注冊要求的中藥飲片及中藥提取物的投料情況、中藥材前處理或提取情況、中間產品質量控制、批生產記錄、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況。特別對故意規避藥典、偷工減料行為一經查實,嚴加處理。
三是提出中藥生產監督檢查具體要求。一要提高對中藥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統一思想,把整頓和規范中藥生產秩序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任務,切實強化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二要采用專項檢查與跟蹤檢查相結合,一般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通過對中藥生產專項檢查,探索建立長效科學監管體系。以自查自糾為基礎,強化自我約束機制;以技術指導為支撐,強化科學監管機制。三要實施組長負責制,必須由3個藥品GMP檢查員組成檢查組,應盡量配備藥檢專業人員。檢查報告形式以認證現場檢查報告形式上報,檢查人員應簽字備查。四要注重發揮綜合監管效力,將中藥生產監管工作與藥品抽驗和評價性檢驗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檢驗結果,加強對中藥生產的現場監督檢查。
四是認真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生產監督檢查的通知》精神,精心組織本轄區中藥生產專項檢查工作,切實加強對中藥生產企業監督管理,針對中藥生產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整頓和規范中藥生產秩序,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五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綜合素質,強化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在檢查工作中應依法行政、依法治藥,有效行使監管職能,努力做到不漏位、不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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