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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職能基本到位
據SFDA網站訊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關于印發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不再擔負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職責。
目前,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省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職責正式移交省經貿委(省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該項職責須待設區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完成后進行移交。
此次機構改革明確,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現了“三個不變、一個調整”,即省局保持省政府直屬機構不變、保持正廳級規格不變、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不變,同時相應調整了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將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職責劃給省食安辦,將省衛生廳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目前,《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已正式下發,食品安全協調處更名為化妝品安全監管處,依法負責對化妝品的監管。食品安全監察處依法負責對保健食品的監管。全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職能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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