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認真部署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工作
據SFDA網站訊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整治藥品經營企業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的通知》要求,日前,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各市(州、長白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決定從2009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開展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行動第一階段工作。
重點結合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準備階段檢查的有關情況,全面檢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和未標示文號等非藥品產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重點對藥品零售企業進行檢查。檢查中,一經發現上述產品在標簽、說明書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者藥用療效等行為,以及產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或類似的,一律予以暫停銷售,并分類進行處理。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要充分認識非藥品冒充藥品給群眾健康安全和藥品市場秩序所帶來的嚴重危害,提高對非藥品冒充該藥品整治工作的認識,切實將整治作為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使非藥品冒充藥品整治工作落到實處。二要按照法律法規,嚴格依法打擊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涉及相關部門職責的要做好案件移送工作,遇到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三要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整治成果,加大對市場上違法產品的曝光力度,營造整治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四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匯總和上報有關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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