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部署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據SFDA網站訊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自治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從2009年9月開始,到2010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通過兩年左右的深入整治,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進一步強化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進一步優化醫藥產業結構,使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顯著提高,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秩序顯著好轉,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事故明顯減少,人民群眾的用藥用械質量得到根本保證。
《通知》明確,注射劑、血液制品、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中藥飲片,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大型醫療器械、植入性高風險器械等為重點整治品種;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為重點整治環節;生產銷售假劣藥、虛假藥品廣告、非藥品冒充藥品、無證經營等為重點整治問題。具體抓好十三項工作:一是構建藥品安全責任體系,二是建立藥品整治協調機制,三是強化藥品注冊監管,四是嚴格規范藥品生產行為,五是嚴厲整治流通秩序,六是規范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行為,七是實施醫療器械全程監管,八是打擊虛假違法藥品廣告,九是打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違規行為,十是強化國家基本藥物監管,十一是開展中藥飲片專項監督檢查,十二是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十三是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通知》強調,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組織領導,成立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各地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措施;同時,給予專項整治工作經費保障。要建立由藥品監管部門牽頭,衛生、公安、工商、經濟和信息化、廣電、郵政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部門間要加強協調與配合,整合部門資源,集中資源,形成綜合整治合力;要組織開展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要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確保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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