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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局嚴格規范處方藥銷售行為
為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深化興奮劑治理行動,進一步規范處方藥銷售行為,近期,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邀請部分政風行風監督員,對全市17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33個門店的處方藥憑處方銷售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集中處罰通報。
暗訪中發現,嚴格執行處方藥銷售規定的企業占到被暗訪企業的33%,多數企業不同程度存在違規銷售處方藥行為。有的企業不詢問、不登記,更不索要處方,隨意銷售處方藥,安全用藥意識十分淡薄;有的企業在索要處方未果的情況下,依然賣給顧客處方藥;有的藥店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時,發票上不標明藥品名稱等信息,不開銷售小票,有的甚至不開發票。
針對這些情況,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集中處罰通報會,對15家企業提出嚴重警告,對問題嚴重的22個連鎖門店分別予以了1000元罰款,并對銷售憑證不規范的個別企業進行了通報。要求企業要提高認識,強化管理,認真做好自查,嚴格落實分類管理相關要求,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藥學服務水平。太原市及所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將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處方藥銷售監管,對一再出現違規銷售問題的企業將給予嚴厲查處,直至取消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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