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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建缺陷藥品召回制度
據新華社上海3月20日電 市場上如果出現“問題藥品”,生產企業將作為主要責任人,對缺陷藥品進行召回,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20日舉行的“上海市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透露,2007年,上海將建立、實行不合格藥品召回制度。一旦發生藥品質量安全事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按照“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責令相關企業立即發出公告,實施藥品緊急召回。
近年來國內藥品安全事件頻發,但“問題藥品”召回制度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實施規范。專家認為,對不合格藥品進行及時、規范、有序地召回,能夠降低缺陷藥品對公眾的危害程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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