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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要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定期自查
據中國醫藥報山東訊 為及時了解經營企業狀況,增強企業依法經營意識,提升企業自我管理水平,日前,東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規定,要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定期進行自查。
該局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制定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自查表》,“自查表”涵蓋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設施設備保持和制度貫徹執行三大部分17項內容。該局要求轄區內所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對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自查表》,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分別于當年的6月、12月底書面上報自查情況。企業的書面自查報告將與貫徹實施《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辦法》相結合,不按時上報自查情況、自查情況較差以及信用等級評定為失信、嚴重失信的企業將被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現場檢查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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