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率先出臺《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
- 作者:心然
- 來源:中國醫藥報
- 2014-09-06 07:36
強化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監管
河北率先出臺《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
據中國醫藥報河北訊 為加強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管,保障群眾用械安全有效,近日,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國率先出臺《河北省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了醫療機構對醫療器械的管理、采購、貯存、使用辦法及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該辦法將于7月1日起實施。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醫療器械處處長趙建國介紹說,部分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采購、貯存和使用環節存在不規范行為,導致不合格醫療器械進入使用環節,造成誤診或二次手術,給患者帶來危害。該《辦法》的出臺,將提高全省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質量和管理水平。
《辦法》強調,醫療機構應有一名負責人分管本單位醫療器械的管理工作,并設立醫療器械管理機構,負責醫療器械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維護、報廢、銷毀和不良事件監測等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同時,醫療機構應制定本機構醫療器械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級質量管理責任制、醫療器械采購驗收和貯存管理制度、首次采購供貨商資質審核制度等。
在醫療器械的采購環節,該《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從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首次采購應嚴格審核和索取供貨商資質證明并存檔,供貨商資質證明須加蓋供方印章,并審核證件有效性?!掇k法》指出,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療器械采購、驗收登記制度并妥善保管采購驗收記錄,以便追溯、查詢。
《辦法》要求,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貯存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倉庫要保持相對獨立,有專人負責養護。倉庫面積與庫存量相適宜,具備保證醫療器械質量所需的貯存條件和設施并實行分區、分類管理,醫療器械應設合格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合格醫療器械應按效期順序碼放,做到先進先出,出庫要有記錄。
《辦法》對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使用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在臨床使用醫療器械時,應對醫療器械質量狀況進行常規檢查,確保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對使用環節中懷疑為不合格的醫療器械,醫療機構應予以確認與處理,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記錄相關內容;無菌醫療器械使用前,應當認真檢查無菌醫療器械的包裝。對直接接觸醫療器械的包裝出現破損或者超過有效期等情形的,應當停止使用,按規定處理;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醫療機構應建立用后銷毀制度,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及時予以毀形,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經消毒作無害化處理,并做好記錄;對骨科內固定器材、心臟起搏器、血管內導管、支架等植入體內的醫療器械,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使用記錄。
《辦法》要求,醫療機構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應建立檔案,檔案內容至少應包括設備臺賬、使用記錄、維護保養檢測記錄等,同時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測、維修,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規程、制度并加以落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