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快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
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張翼報道 記者近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該局將進一步加快處方藥憑醫師處方銷售的推進速度,2005年將分批公布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的處方藥品種,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實現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同時還將對一些長期依靠藥物維持治療的慢性病病人的用藥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以方便群眾就醫用藥。
今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加強對流通領域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監督檢查,促進流通領域達到藥品分類管理要求。2005年底之前,符合藥品分類管理要求的零售藥店,可以繼續銷售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達不到藥品分類管理要求的零售藥店,只能銷售甲類非處方藥和乙類非處方藥,或只能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由于在目前醫療體制下,醫療機構醫師處方無法正常流到零售藥店,影響了藥品分類管理的推行,今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協調衛生部門,加快相關改革的落實,促進藥品分類管理的實施。同時,按照藥品注冊管理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的相關規定,開展非處方藥注冊審批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轉換評價工作,對非處方藥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是一項涉及藥品監督管理、醫療衛生體制、醫療保險制度、廣告管理、價格管理等許多方面的系統工程,涉及政府多個部門的工作和職能,目前很多方面的政策與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尚不完全配套,現有藥品分類管理法規在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以及與相關政策銜接、配套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為此,今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起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條例》草案,爭取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推進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向前發展。
據悉,1998年以來,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已初步建立了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和模式,先后公布了4400多個非處方藥品種,目前銷售處方藥的地市以上城市零售連鎖企業和大中型零售企業已基本達到分類管理要求,零售藥店所有注射劑和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菌藥物必須憑醫生處方才能銷售,到2004年底執業藥師人數已超過1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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