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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對廣告嚴重違法藥械實行停售
本報訊 近日,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對嚴重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產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加大對發布違法廣告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在黑龍江省內發布違法廣告情節嚴重的藥品、醫療器械,采取在全省范圍暫停銷售措施。
《制度》規定,對監測中發現含有任意擴大適應證(功能主治、適用范圍)范圍、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利用患者形象做證明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違法廣告的藥械產品,采取全省范圍內暫停銷售措施。同時,對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程序、解除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程序和企業發布更正啟示的要求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制度》強調,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轄區內已采取暫停銷售措施產品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暫停銷售措施執行到位;對拒不執行的,按照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或質量體系建設要求,責令其停業整頓。 (侯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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