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 對違規餐飲服務單位實行“撕分制”
據中國醫藥報訊 近日,山西省晉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城區餐飲服務單位日常監管過程中采用了“撕分制”。
為了實施好該制度,該局制定了《晉城市城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管“撕分制”扣分標準》,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規“撕分制”為依據,不定期對全區部分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突擊檢查。對發現餐飲服務單位存在扣分行為的,在撕分記錄本上按標準給予扣分;一次檢查發現多個違法違規行為的,累積扣分;一次檢查發現一個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到多條記分內容的,取其中最高記分值的一條扣分。此外,被扣分單位要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必要時監管部門將對這些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晉城市局明確要求,如果“撕分制”記錄本累計扣分達6分的,要求餐飲食品提供單位負責人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培訓;達到10分的,將成為全市重點監管餐飲企業;累計扣分達12分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將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為了鼓勵餐飲企業相互檢舉,《標準規定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其他重大案件提供有效線索的,晉城市局除了按照規定表彰獎勵舉報企業和個人外,還將根據舉報等級從被舉報企業累計扣分中折減 2~6分。
晉城市局建立并實施的“撕分制”,初步實現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由主觀型監管向標準型監管,單一型監管向多元協作型監管,強制型監管向自律型監管的“三大轉變”。
(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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