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調整到位
據SFDA網站訊 按照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要求,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目前已經全部調整到位。此次調整下放4項行政審批項目到設區的市級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別是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
為做好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監管和銜接工作,日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有關事項印發了《關于調整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管理權限的通知》、《關于下放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相關行政審批權限的通知》和《關于調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行政審批權限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2年12月25日起,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再受理藥品零售連鎖企業GSP認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等4項申請,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由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
通知要求,為做好工作銜接,確保行政審批項目調整及時落實到位,各市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轄區內各項認證審批工作,做到標準不降低、程序要規范,并切實加強認證審評及發(換)證后的監督管理,確保轄區內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通知強調,各市局在組織開展各項評審及發(換)證工作中,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特別要加強對認證檢查人員的思想作風和素質教育,嚴格執行省局制定的認證現場檢查紀律。對發證、變更及換證等工作人員要強化培訓,督促學習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不斷提高受理、審核及現場核查等人員的業務水平及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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