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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藥品監管局加強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監管
據SFDA網站訊 近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采取多項措施,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精神,開展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監督檢查。
一是發布《關于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按照醫療器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具體監管要求,規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該類產品不得上市銷售,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不得生產和經營該類產品。
二是針對全市范圍內現有生產、經營該類產品的企業,開展全面摸排,掌控監管底數。
三是大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強化對有關企業的監督檢查。
四是加大查處力度,一經發現違反有關規定生產、經營該類產品的,將一律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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