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加快推進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的要求,加快推進山西省藥品生產企業實施步伐,提高企業藥品生產質量保障水平,促進醫藥產業轉型跨越發展,近日,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加快推進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扶強扶優、鼓勵先進;鼓勵整合、淘汰落后;嚴格標準、尺度統一的原則。通過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淘汰一批產能、設備以及生產條件落后的藥品生產企業或生產線,促進企業間的兼并重組、資源整合,進一步提高藥品生產質量水平,提高藥品生產企業管理水平,提高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推動醫藥產業的轉型跨越發展,力爭在全國率先完成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的工作任務。
《意見》要求,中藥注射劑、生物制品生產企業在2012年底前完成《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認證工作;其他高風險類藥品生產企業在2013年7月前完成認證工作;年銷售收入億元以上藥品生產企業,在2013年底前完成省級認證工作;年銷售收入五千萬元以上藥品生產企業,在2014年底完成省級認證工作;其他藥品生產企業,在2015年7月底完成省級認證工作。
《意見》強調,一是加強領導,加快實施進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藥品生產企業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機構,負責轄區內或本企業實施工作;二是細化方案,明確實施進度;三是指導培訓,提升實施水平,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別負責對不同風險等級藥品生產企業的指導培訓工作,為企業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四是確定專人,落實實施任務,負責監督和督促企業實施;五是政策支持,提高實施效果,省局開辟認證審批綠色通道,實行申報即時受理制,對主觀上不積極、行動遲緩,達不到工作進度的藥品生產企業予以曝光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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