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開展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
據SFDA網站訊 甘肅省衛生廳、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甘肅省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意見》,部署開展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的管理使用。
此次專項檢查目標是:全面調查了解甘肅省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在醫療機構的使用管理情況,摸清底數,推動醫療機構完善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確保設備運轉良好,制氧符合標準,保障患者用氧安全。
專項檢查由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衛生廳聯合組織,統一安排,協調部署。檢查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分為自查、整改、督查三個階段實施。
自查階段,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對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進行調查摸底,對使用分子篩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逐一收集數據,對分子篩制氧設備購進安裝、使用運轉、維修保養、臨床供氧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做到詳盡了解。使用分子篩設備作為集中供氧氧源的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醫療機構自查表》所確定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認真進行整改和規范。在醫療機構自查基礎上,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分子篩制氧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要做好問題整改及處理工作,對分子篩設備未注冊的,按照醫療機構使用無產品注冊證書醫療器械處理;對分子篩設備運轉使用中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要限期整改,做好維護保養及檢測設備校準,確保分子篩制氧設備良好運轉;經抽驗產出氣氧濃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責令醫療機構整改,確保產出氧氣符合行業標準要求。整改期間,醫療機構應停止使用相應分子篩設備。專項檢查中發現其他違反醫療器械相關法規的情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專項檢查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認真核對調查階段填寫的《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醫療機構使用情況匯總表》和自查階段填寫的《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專項檢查市州局檢查記錄表》。省局將組成督查組,適時對各市州專項檢查情況實施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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