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展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跟蹤檢查
據SFDA網站訊 為鞏固藥品整治專項行動成果,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監管,近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對通過GSP認證24個月的85家藥品批發企業進行GSP認證跟蹤檢查。
此次跟蹤檢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制定全省跟蹤檢查的實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執行,審核跟蹤檢查的結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負責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制定跟蹤檢查的具體計劃和現場檢查方案,審查現場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跟蹤檢查實施方案和現場檢查方案的要求,配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現場檢查任務,并對現場檢查的質量負責。85家跟蹤檢查企業,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制訂現場檢查方案并組織現場檢查33家,委托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并組織現場檢查52家。全省現場檢查工作從2008年3月10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跟蹤檢查要重點檢查企業認證時缺陷項目整改情況、企業認證以來經營管理的運行狀況、藥品的購進銷售渠道、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倉庫溫濕度的控制、藥品的在庫養護、藥品質量信息檔案、企業培訓檔案、每年進貨質量評審檔案、實施GSP內審檔案,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等。檢查中如發現企業許可事項、登記事項應變更而未變更的情況,應中止現場檢查,如實做好記錄并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觀察員要及時報告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其依法查處。檢查報告要如實反映檢查現場情況,客觀準確地的描述缺陷項目,詳細描述需要核實、確認的內容,現場檢查報告中不形成是否通過現場檢查的結論;檢查組在現場檢查完成后,要向被檢查企業反饋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和問題,取得確認后由企業質量負責人在檢查報告上簽字,檢查報告完成后應立即封存,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評認證中心;審評認證中心依照GSP認證檢查標準,對檢查報告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提出是否通過現場檢查或是否需要整改的建議,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確定為需整改復查的要進行現場復查;經復查仍不符合GSP標準的,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按有關規定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強調,跟蹤檢查要按照依法、高效、規范的原則認真開展,跟蹤檢查不向企業收取費用,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GSP認證和行政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紀律,做到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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