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合整治虛假違法廣告 保健食品、藥品廣告是重點
- 作者:魯太光
- 來源:中國醫藥報
- 2014-09-06 07:35
發布虛假廣告 媒體將被追責
11部門聯合整治虛假違法廣告,保健食品、藥品廣告是重點
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記者魯太光報道 “對發布虛假違法及不良廣告問題嚴重,或放棄廣告終審權而導致廣告發布出現導向錯誤的媒體”,“必要時追究主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4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公安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信息產業部、衛生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11部門聯合下發了《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懲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進行了部署。
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包括在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名義和形象做證明,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或夸大功能,以及藥品廣告夸大功能、保證療效等六類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方案》指出,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其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藥品廣告的審查工作,進一步完善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審查電子政務系統,將所有審批通過的廣告,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布。對違反法律法規發布虛假藥品廣告情節嚴重,被撤消廣告批準文號的,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生產銷售醫院制劑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醫院制劑的行為。
《方案》透露,國家將采取五項措施嚴打虛假違法廣告:一是建立由工商牽頭,公安、衛生、藥監等十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建立新聞媒體領導責任追究制,明確新聞媒體主要負責人對其媒體發布廣告承擔領導責任,對發布虛假違法及不良廣告問題嚴重,或放棄廣告終審權而導致廣告發布出現導向錯誤的媒體,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必要時追究主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三是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對工商部門查辦的虛假違法及不良廣告典型案件,由工商部門會同廣播影視、藥監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四是建立廣告市場信用監管體系,對誠實守信、守法經營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給予通報表彰,對把關不嚴、違法違規現象突出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降低其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布;五是建立廣告活動主體退出廣告市場機制,對發布虛假違法廣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廣告主,可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其發布廣告,對負有責任的廣告公司,限制直至取消其廣告經營資格,對負有責任的媒體,可暫停其部分類別商品或服務廣告發布業務,直至取消其廣告經營資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一定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既要突出重點,狠抓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監管等工作,又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爭取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還消費者一個干凈的廣告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