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局及時處置一起群體藥品不良事件
據中國醫藥報四川訊 春節前夕,四川省廣元食品藥品監管局成功處置了一起群體藥品不良事件。
1月21日17時10分,廣元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到四川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的電話,要求該局對廣元市一家醫院近期使用胸腺肽注射液發生不良反應事件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該局立即組織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廣元市工作站相關人員,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
調查人員詳細了解了這家醫院的處方、病歷、藥品流向、藥品出入庫等情況,走訪了事件涉及的大部分醫護人員和患者。發現該院5個臨床科室共58人使用了胸腺肽注射液,其中15人在用藥后相繼發生了不良反應。發生不良反應的藥品標示由長春普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次為071108,該院共購進2900支,已使用2136支,庫存764支。隨后,調查人員對該藥品的經營環節展開了排查。經查,該批次胸腺肽注射液由四川天樂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廣元分公司從長春普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購進,共計4800支,全部銷往四川科倫醫藥貿易有限公司廣元分公司,廣元分公司又將藥品銷售給上述發生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醫院和另外2家市級醫院。
1月23日,廣元食品藥品監管局責令上述發生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醫院停止使用長春普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胸腺肽注射液,并督促企業對銷往另外2家市級醫院的藥品實施召回。同時,對醫院和藥品經營企業庫存的相關藥品予以查封扣押,由廣元食品藥品檢驗所進行檢驗。
這起事件逐級上報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高度重視,啟動了相應的處理程序。有關部門將根據藥品檢驗結果對事件作出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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