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局吉縣分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57號)精神,著力規范轄區藥品市場,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根據臨汾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吉安分局結合本縣實際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開展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一是緊學習、定目標、抓落實。吉安分局充分認識到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是日常監督檢查的一個總結和強化,及時組織人員集中學習了通知、方案,并就如何貫徹執行展開討論,大家充分認識到這次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意義重大,勢在必行,對解決當前藥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全體人員要在思想和行動上高度統一,積極投身到這次專項行動中,結合實際認真制定了工作目標,明確要求要通過在轄區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徹底解決藥品流通環節中的掛靠經營、超方式、超范圍經營藥品行為。二是統安排、抓協調、嚴查處。為加強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保證專項整治的質量和進度,吉安分局首先成立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明確責任,同時結合今年藥監系統開展的全面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專項行動和當地縣政府掀起的吉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并對日常監督檢查基本情況、發現的問題、搜集的建議等多方面進行了梳理匯總,統籌安排,做出了全面檢查藥品經營企業、重點檢查藥品使用單位和醫療器械流通秩序的專項行動安排。其次是要求要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積極配合工商、質監、安監等相關部門,嚴厲查處夸大療效、誤導消費的虛假藥品廣告及其他違法行為。三是廣宣傳、勤上報、建長效。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深切體會到適時的宣傳更能充分體現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吉安分局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充分準備,印發了相關資料并在整治中廣泛進行宣傳,同時確定由藥品稽查人員定期按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文字材料、統計報表等有關信息,并要求在監管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創新監管方式,認真貫徹落實臨汾市局制定的《臨汾市關于對消費者購買到假劣藥品實行先行退付試行辦法》等文件精神,推動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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