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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采取六項措施加強藥品零售監管
據中國醫藥報訊 為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管,規范藥品零售經營行為,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奎屯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采取六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對藥品零售經營的監管。一是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出租或轉讓柜臺情況專項檢查。二是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從業人員向消費者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項等,不得夸大藥品療效,不得將非藥品以藥品名義向消費者介紹和推薦。三是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檢查。憑處方銷售的藥品,必須執行憑處方銷售的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必須設非藥品專售區域,將藥品與非藥品明顯分開。四是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廣告宣傳的管理,并將開展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違規廣告的專項檢查。五是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遵紀守法意識。六是加大對其他違規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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