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局四“嚴”措施加強春節期間藥品市場監管
隨著春節的臨近,為切實維護春節期間藥品市場秩序和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日前,紹興市局出臺了四項具體措施,以切實加強節日期間藥品市場的監管。
一、嚴厲打擊銷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加大節日期間藥品市場的巡查力度,重點查清和嚴厲打擊零售藥店出租、出借柜臺,或以贈送、擺攤設點、醫療義診等形式促銷假劣藥品,以及參茸、蟲草類中藥材(飲片)摻假使劣的違法行為。并高度重視農村市場的藥品質量安全,加強節日期間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商品交易會、廟會、展銷會及各類集市涉及無證藥品經營活動的監管。
二、嚴密監控零售藥店進貨渠道動向。加大對購貨渠道及藥品合法性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經營品種中廠家直銷藥品、廣告藥品比例較高的零售藥店,以及舍近求遠向外地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藥品的零售藥店,一律作為重點檢查對象。發現有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行為以及屢次出現消費者質量投訴或藥品抽樣檢驗不合格的的藥店,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三、嚴肅查處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宣傳。凈化節日期間藥品廣告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對零售藥店店堂廣告、小報傳單以及新聞媒體專家咨詢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藥品廣告內容的監測。嚴厲打擊各類藥品廣告欺詐行為,對發現的違法藥品廣告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通報監督檢查情況。
四、嚴格規范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行為。引導和監督零售藥店進一步落實GSP規范和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各項自律制度,切實提高駐店藥師藥學服務水平,并嚴肅查處節日期間藥師虛掛、脫崗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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