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店別成監管“盲區”
前不久,筆者到一山區鄉村看望親戚,就近在一家農村小店購買禮品。小店雖小,但奶粉、麥片、芝麻糊、豆奶粉之類營養食品應有盡有。我讓店主拿來一袋中老年奶粉,一看已經過期一個多月,便要求更換其他食品,他馬上拿來一包黑芝麻糊,可又看不清上面的生產日期與保質期,無奈之中打消了購物的念頭。
類似的情況,不止出現在一家農村小店中。筆者在對某地的農村市場進行調查時發現,許多鄉村小店柜臺上擺放的食品,盡管價格相當低廉,但食品的過期變質現象非常普遍;一些包裝簡陋的小食品,包裝標識上不是沒有標明生產廠家,就是沒有生產日期,或是無商標、無廠名、無廠址的“三無”食品。
在遠離城市集鎮的偏僻鄉村,小商店和小賣部是農民群眾生活用品的主要來源,這些農村小店的食品安全問題已然構成了農民健康的潛在威脅。
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其一,在農村的某一固定區域內,商品銷量相對較小,容易造成積壓和超過保質期,但多數農村小店店主考慮到經營成本就會在明知食品已經過期的情況下繼續出售;其二,部分店主食品安全意識淡薄,不知道或不注重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與合格證等質量標識,認為只要表面上過得去,吃不出問題,就可以繼續出售;其三,部分食品批發商只考慮自身的經營利潤,置商品質量于不顧,有意識地把即將過期的食品低價批發給農村小店;其四,農村小店受利益的驅使,對那些送貨上門的食品,明知其質量低劣或是在城市打假中失去市場的假劣產品,仍然以低價購進然后賣給農民,從中賺取利潤;其五,相關職能部門疏于對分散的農村商店的監管,往往是一年半載檢查一次,尤其是邊遠的山區鄉村更是食品安全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的“死角”和“盲區”。
面對農村小店這一農村食品安全的多發地和高危區,筆者認為,應該立足農村市場,抓住重點環節,加大對食品流通渠道與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一是嚴把“準入”關,即食品安全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經營者資格條件的審核,對不具備條件的食品一律不準進入農村市場,并積極引導和支持商貿流通龍頭企業,向農村發展連鎖經營網點,建立商品配送和供應網絡,在鄉鎮開設“放心超市”,在村組開設“放心店”;二是建立強有力的農村市場監管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聯動協作,從生產環節上遏制造假,在市場流通環節打擊售假行為;三是引導企業關注農村食品市場,注重開發適合農民群眾消費需求的價廉物美產品,讓制假者無可乘之機,無利可圖,最終失去生存空間;四是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群眾的依法維權意識,設立農村食品安全投訴電話,為農民群眾提供咨詢和服務,讓他們學會識假、打假,并積極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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