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開展化妝品監管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2004年6月開始承擔化妝品安全監管職能,至今已有三年多。目前,化妝品行業的發展正如火如荼,1985年以前,我國僅有化妝品生產廠70余家,20世紀90年代增加到2500余家,到2004年發展到4000多家,經營企業更是數量龐大。2005年全國的化妝品銷售額達到680億元,預計到2010年,我國化妝品市場銷售總額可達到800億元左右。但相關監管法規體系不完善,監管體制不順暢,使化妝品使用安全存在隱患。作為基層化妝品監管者,除了積極為推動法制建設和理順監管體制呼吁外,更需要冷靜思考如何在現有情況下,創新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化妝品使用安全。
▲目前化妝品監管基本情況
政出多門?;瘖y品的監管由多個部門協調配合完成,具有機構較多、職能各異的特點。如深圳市,在生產環節有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三個部門依照不同的法律法規對化妝品生產企業履行監管職責;對流通環節化妝品的監管涉及工商、質監、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和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部門。由于行政管理職責和行政執法權限授權不明確、不徹底,以及存在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導致職責不明晰,最終監管網絡出現“越位、缺位、錯位”現象。
法規滯后。我國化妝品的相關法規立法時間短,法規滯后、繁復。行業監管的最高法規《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均為部門規章,出臺于1990年和1991年,距今已有十余年。同時,關于化妝品的基本法規11種,相關法規18種,產品標準58種,復雜的法規標準,讓生產經營企業和基層監管部門難以準確掌握和執行。
▲監管的基本思路與具體做法
政出多門盡管不合理,但卻因各部門均是“依法行政”而具有天然的合法性;法規滯后、多重標準的問題,需靠加快立法來解決,顯然也不是短期能夠改變的。那么,化妝品監管路在何方?筆者認為,應優化配置監管資源于生產和流通領域的關鍵環節,有的放矢地進行針對性監管,創新工作思路,進行多手段監管,由點到面放大監管效能。
一、科學監管,力抓“源頭”
抓關鍵環節,促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在化妝品生產企業還沒有實施GMP認證制度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日常檢查中引入藥品GMP的管理理念,科學設計化妝品檢查項目和檢查方式,加強對生產企業關鍵環節、重點項目和重要崗位人員的檢查,促使企業重視對原料、制作過程、產品檢驗及產品標簽標識的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
抓信用等級分類,科學配置監管資源。化妝品監管工作面臨著行政相對人數量龐大而監管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如何將有限的資源配置于最需監管的環節和領域,是我們需要解決的難題。通過研究論證,我們出臺了企業量化評分細則,對行政相對人實施分級監管,并以此為基礎,開發了日常監管數據電子系統,將企業的日常監管數據錄入系統并實施分級,系統對行政相對人的檢查頻度、次數會根據企業的信用等級狀況自動提示,再輔以飛行檢查,目前已能基本實現對“問題企業”的重點監管。
抓操作實踐,現場檢查有的放矢。為保證每次檢查不走過場,我們在現場檢查時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檢查各生產企業生產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是否按要求審批(備案),二是重點檢查企業原料采購渠道是否正規,是否建立完整、真實的供應商檔案;三是現場抽查部分企業檢驗員的實際操作能力,確定企業產品自檢報告的真實性;四是采取現場問答《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規知識的形式,檢查企業對生產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效果;五是檢查原始生產記錄環節時,抽查生產負責人對產品重要原料情況及工藝流程的掌握情況。
二、強化抽樣,管住終端
目前各監管部門對化妝品經營的監督多采取索證和標簽檢查,主要是從外包裝的標簽上進行檢查,但這樣存在的問題是:對于標簽標識能達到規定要求的化妝品,無法了解其內在質量。這一點也恰恰易為造假者所利用,因此僅靠包裝標識檢查并不能有效保護合法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利益,更不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市場不合格產品的檢出率和打擊力度勢在必行。
一是要加大抽樣的力度和針對性。從目前我市對化妝品的抽檢情況看,對流通領域化妝品的監管以一定程度的抽驗代替形式檢查是可行的。市場熱銷的產品、虛假廣告宣傳的產品、群眾投訴多的產品、質量不穩定容易出現問題的產品(主要是美白祛斑和抑制粉刺類化妝品)以及監督檢查中發現質量可疑的化妝品,均是抽驗的對象。另外,對樣品的檢驗,其指標也應該根據產品的種類不同而有所區別,力求通過加強抽驗的力度和針對性,從市場上查到更多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化妝品。
二是要加大對抽驗不合格化妝品的處理力度。對抽驗結果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查清原因,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產品,應及時通過媒體發布消費安全警示,同時生產、經營企業對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應采取主動召回措施。
三、宣傳公示,擴大效果
一是定期向社會公示監管信息。定期在監管部門的政務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各種監管信息,公示的信息包括“檢查不符合要求、擅自遷址、無法查找、依法注銷、逾期未辦理換證或復核、停止生產經營、受行政處罰情況”等。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企業不重視監管部門的檢查,對檢查時提出的整改意見置之不理,不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報送整改報告等情況,我們總是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完成監督檢查、整改復查和信息跟蹤工作,卻未能取得預期效果。自從將監管信息在政務網站公示后,企業為了維護自身聲譽,紛紛積極主動配合監管工作,自覺完善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
二是將監管工作與新聞宣傳工作相結合。以商場外包柜臺經營走私化妝品現象為例,違法行為被執法人員發現后,商場一般在承擔罰款后,換一個柜臺承包商了事。而新的承包商又開始新一輪的違法,形成查而不絕的怪現象。針對這種情況,我們以調查深圳某些商場銷售“水貨蘭蔻”案件為契機,協調新聞媒體對查處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報道。由于媒體的跟蹤報道,案件涉及的商場的化妝品專柜營業額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商場的名譽就是商場的生命,商場紛紛開始真正重視起化妝品的質量控制,將走私進口化妝品撤柜,最終使走私進口化妝品在深圳各大商場基本絕跡。
廣東省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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